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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备忘录,推进执行法律文书跨区域送达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关于“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的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的有关要求,2019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备忘录,推进执行法律文书跨域送达等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执行局局长孟祥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廖涛分别代表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

根据民事诉讼法、邮政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中国邮政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法院民事诉讼文书,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多年来,中国邮政充分发挥快递业经营时间长的经验优势、覆盖全国的网络优势和业务品种丰富的服务优势,与各级人民法院紧密合作,依法做好法院专递送达工作,为提高送达效率,方便人民群众参加诉讼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破解法院 “送达难”、“执行难”等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撑。


根据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备忘录,双方将依托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深化合作。双方建立“总对总”送达信息平台,由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将各地法院需要通过跨域送达方式送达的执行法律文书电子版,通过该平台统一推送至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由其通过自己的业务专网分送至送达地分支机构进行落地打印、封装,然后进行同城送达。这种新型的信息化送达模式,一改异地送达法律文书需要坐车乘机、翻山越湖的传统做法,极大地减少了法律文书的运输环节,有利于提高送达效率,节省送达成本,同时可以较大幅度实现节能减排,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根据战略合作备忘录,除执行法律文书跨域送达之外,还包括法律文书打印、封装等执行辅助性事务合作,通过邮政平台电子送达,以信息化手段协助人民法院查找被执行人下落等内容,是积极引入专业力量参与执行,健全完善购买社会化服务工作机制的有益尝试。双方同意以本次战略合作为起点,进一步探索在法院执行和邮政速递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举措、新模式,更好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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